違反法規:違反水污染防治第23條第2項所授權訂定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「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檢測方法、品質管制事項及檢驗室之標準作業程序執行檢測」規定,並依水污染防治第49條之規定裁處。及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。
罰鍰:30,000 元
違反法規: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3條第2項所授權訂定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「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檢測方法、品質管制事項及檢驗室之標準作業程序執行檢測」規定,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8條之規定裁處。及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。
罰鍰:180,000 元
違反法規: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9條第2項所授權訂定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3款「依檢驗室管理手冊執行其業務」規定,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0條之規定裁處。及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。
罰鍰:400,000 元
違反法規: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3條第2項授權訂定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3款規定,爰依同法第58條規定裁處及限期改善;及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。
罰鍰:60,000 元
違反法規: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3條第2項授權訂定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規定,爰依同法第58條規定裁處及限期改善;及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。
罰鍰:60,000 元
違反法規: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3款,爰依同法第49條規定裁處及限期改善;及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。
罰鍰:450,000 元
違反法規: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,爰依同法第49條規定裁處及限期改善;及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。
罰鍰:240,000 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