違反法規: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3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規定,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9條及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裁處,及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。
罰鍰:30,000 元
違反法規: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9條第2項授權訂定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第24條第1項第6款規定,爰依同法第70條規定裁處,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。
罰鍰:200,000 元
違反法規: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之1第2項授權訂定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規定,爰依同條例第24條之1及同辦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,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。
罰鍰:50,000 元
違反法規: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9條第2項授權訂定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規定,爰依同法第70條第2款規定裁處及限期改善,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。
罰鍰:200,000 元
違反法規:違反噪音管制法第20條第2項授權訂定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規定,爰依同法第32條第2項規定裁處及限期改善,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。
罰鍰:10,000 元